泸州市龙马潭区劳动监察大队首推“建议书”

2013-04-20 15:07:29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周兴林 张维平)“经员工投诉举报和我局调查,你公司存在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加班未支付工资等行为,建议你单位依法完善员工的社会保险、支付员工的加班工资。”4月17日,龙马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将第一份《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送到某公司负责人的手中。企业经理当即表示:立即整改,同时对劳动监察人员说:“你们对企业的软环境建设得非常好!真是执政为民啊!”

  在常规的劳动监察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就直接责令改正,逾期不改则进行行政处罚。而在实际执法,经常发现一些处于违纪违法的萌芽状态和边缘状态的行为。如直接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则显得处罚过重。

  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营造良好执法氛围。龙马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职责要求,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采取人性化执法,发现用人单位不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但不宜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时,以书面形式向该用人单位提出的有关整改、堵塞漏洞和解决问题的举措,将事后惩罚转变为事前教育警示,改善劳动保障监察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服务地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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