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干部下基层锻炼 禁公款吃喝低价买农产品

2013-06-05 09:38:28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钟正会)不准用集体资金参与吃喝,不准接受礼品或低价购买农副产品。日前,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乡选派6名机关干部到村(社区)任“第一书记”,任职时间为一年。要求这6名机关干部不仅要协助当地部门做好工作,还要廉洁自律,提升个人的作风修养。据悉,这是金龙乡创新干部锻炼培养的一种方式。

任务不轻 大小事都要抓

据金龙乡相关负责人介绍,6名“第一书记”中除1名中层干部以外,其余5人均为副科级领导干部。当地出台了《金龙乡“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第一书记”的职责与任务、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和纪律纪律、考核评价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一书记’下派到基层,任务可一点也不轻松。”该负责人说,“大到帮助村(社区)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制定未来发展规划,小至协调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基本上各种工作都会接触。”

根据办法规定,“第一书记”到村(社区)任职时间为一年,主要工作为深入基层掌握村情民意,抓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重点抓好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在任职的后4个月,还要帮助村(社区)制定好未来三年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包括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形成合力 共同解决问题

金龙乡副乡长熊伟这次选派到金龙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任“第一书记”,据他介绍,到基层锻炼,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月到村(社区)工作不少于8天。不准用村(社区)、组集体资金参与吃喝,不准接受礼金、礼品或低价购买农副产品。他表示,“这样更能提升自己的作风修养,才能‘头雁带动群雁飞’。”

办法对村(社区)党(总)支部也提出了要求,规定召开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会议、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和承包等要邀请“第一书记”参加;村级重大财务支出由“第一书记”审核后报销,其中1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其签字。

“第一书记”下派到村(社区)后,如何与当地的两委干部协调好关系?对此,熊伟认为,“第一书记”不是要“管”村、社区的干部,而是要和他们形成合力,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因此,当地的干部也不用担心“第一书记”到基层后有碍他们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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