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须锻炼

2013-12-13 09:04:2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税莉)为加强新录用公务员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养锻炼,龙马潭区于今年5月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区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区级机关各部门以及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到后,由组织、人社部门于半年内统一安排到实践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锻炼,主要是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一线开展工作,在实践锻炼期满后,接收锻炼单位要对新录用公务员在锻炼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鉴定,签署评鉴意见,反馈给组织(人社)部门和录用单位,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作为试用期考核、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截止目前,全区已安排六期共11名区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加了实践锻炼。

“一个月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我在这里学到了不少东西。 带教老师的言传身教,让我学会了尊重群众意愿,正确面对群众诉求,竭力为群众服务。”刚刚结束了实践锻炼的小李如是说。

据悉,今后龙马潭区还将把公务员实践锻炼基地向政务服务中心等一线基层单位扩展,给新录用的公务员提供更多的实践平台,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并增强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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