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满“回家”路——泸州龙马潭区社区矫正工作亮点扫描

2014-07-22 15:21:5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刘健

四川在线消息(刘健)7月15日,龙马潭区石洞镇纪念碑社区矫正对象文杰来到该镇司法所解除矫正。

两年前,文杰因交通肇事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对生活充满憧憬的他一下子跌入人生低谷,通过社区的关心、教育,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如今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矫正。文杰感慨地说:“终于重获自由了,今后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像文杰一样通过社区矫正,很多社区服刑人员驱散了心灵阴霾。2012年以来,该区已为468名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范围之内。

“因人施矫” 提高质量

未成年人刘详因盗窃被判刑,在莲花池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刚到司法所报到,刘详情绪非常低落。为帮助他重拾信心,工作人员耐心地开导他,“你还年轻,不可以自暴自弃。作为一个男子汉,要有责任感,要勇于改正错误,学好技能,做一个有用的人。”坦诚的交流让他深受触动。

为了有效地进行矫正,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刘详所在的社区和家庭,在详细了解他的性格特点、家庭状况及社会关系后,制订出个性化矫正方案。

通过教育,刘详的思想发生了明显变化,不仅按月到司法所汇报思想状况,积极参加社区公益劳动,还到某职业学校学习电子商务专业。期间,司法所还邀请区就业局为刘洋提供就业信息,开展就业培训。经过努力学习,刘详在毕业时即找到了满意的工作。

“我们会根据矫正人员的不同类别和情况,实行分类和分级管理,注重‘因人施矫’”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人员会不定期进行走访,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状况,分析是否存在重新犯罪的可能。工作人员还将为矫正对象逐一建立档案,制定出个性化教育矫正措施,采取个别谈话、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心理矫正等多种方法,因人施教,从而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

倾情关怀 暖了人心

走进石洞司法所的办公室,写着“匡扶正义、为民解忧”的锦旗格外醒目。

所长陶代敏告诉记者,这幅锦旗是社区矫正对象刘洪送的。刘洪因交通肇事获刑,服刑期间在某医院打工摔伤,但该院不承认为工伤,拒绝赔偿。该所了解情况后,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最终刘某获得了工伤赔偿。为表感谢,刘洪特意送来锦旗。

“‘亲人式关心’是社区矫正的有效管理模式,从思想上稳定这一特殊群体。”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只有家庭稳定了,思想才能稳定,矫正对象才能走出阴霾。

李开树,从小就是偷盗惯犯,屡教不改。2013年,他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在莲花池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全家仅靠妻子每月打工的1000多元生活,孩子因户口问题就读私立学校,每期新增1000多元的学费让一家人一筹莫展。该所了解情况后,当即想办法协调解决,在多方帮助下,特事特办把孩子转到临近的公办学校,解决了孩子读书的问题。

在大家的努力下,李开树的情绪稳定了,他的内心更是受到了强烈触动。此后,他每天买菜做饭,在家照顾孩子,省去了妻子的后顾之忧。

信息平台 有效监管

“温馨提示:请各位使用短信进行周汇报,另认真学习七一培训内容”。7月8日,鱼塘镇的1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都接到了该镇司法所发来的提醒短信。

据龙马潭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矫正对象的管理,该区引入信息化管理方式,启动通讯网络信息化管理平台,给矫正对象配发“司法E通”定位手机,要求矫正对象在过去每月一次书面汇报的基础上,每周通过短信进行2次思想汇报。同时,各司法所每周也会把各类注意事项发送到矫正对象手机上。

据介绍,通过信息化平台,司法所除发送通知、问候等各类短信,也会不定期发送法律知识,让矫正对象随时接受普法教育。此外,还可以借助手机实现定位监管,司法所工作人员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通过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查找矫正对象当前所处的位置。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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