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低保低收入家庭获补贴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可申请

2014-08-29 11:37:1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刘健

四川在线消息(刘健)8月25日,笔者从龙马潭区相关部门获悉,凡龙马潭区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将获得生活补贴。该项政策从今年8月起执行,在年底进行发放。

“该项政策能够提高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对转变广大群众生育观念、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也有重大意义。”该区计生局局长陈治英说。

按照规定,获得生活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包括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只存活一个子女的情况。再婚夫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以其本人生育和收养的子女数分别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纳入补助范围。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生育、收养的子女数计算;夫妇一方因故或下落不明的,可单方提出申请;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低保或低收入户。

据陈治英介绍,该项补贴标准为独生子女伤残的夫妻每人每月20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每人每月300元。而且该项补贴与其他补助不相互冲抵,不影响本人及家庭其他成员继续享受城乡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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