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调委:化解纠纷“润滑剂”

2015-06-19 12:05:28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罗之飏刘健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刘健)“感谢‘道调委’,让我这么快就拿到赔偿款。”6月17日,在龙马潭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里,刚获得2500元一次性补偿赔偿款的李某激动地说。

近年来,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日趋上升,龙马潭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成为化解纠纷的“润滑剂”。

李某介绍,梅某驾驶车辆在石洞镇某路段撞倒了自己的母亲,“之前,我们双方多次进行私下调解,但始终未达成一致协议,今天特意到‘道调委’来调解。”“道调委”成员袁良会依据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以“第三方”身份与双方沟通,告知双方调解原则、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事宜,并结合事故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促使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肇事车主梅某除赔偿李某母亲住院费、护理费等费用外,还给予一次性补偿赔偿款2500元。

“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调解,我们双方都愿意接受。”李某一边数着赔偿款,一边说。

“对,只要能做到公平公正,我们都愿意接受调解,”当李某向袁良会道谢时,另一案件的当事人刘某凑过来说。据介绍,陶某驾车在路上行驶时,未注意观察行人动态,与刘某母亲相撞,造成刘某母亲受伤。

“打官司往往赢了官司输了钱,而且时间又拖得长,现在调解成功了,我马上拿到赔付款了。”刘某说,经调解,除去该赔付的医疗等费用外,陶某还现场赔偿刘某一次性补偿赔偿款10500元。

“这几个案子都是一次性调解成功,但有的案件需要经历多次、反复调解,有时候调解一个案子要花十天半月的时间。”袁良会感慨地说,杨某驾车将横穿公路的熊某撞倒,熊某当场死亡。拿到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双方找到“道调委”进行调解。“当时,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有不同意见,僵持不下,情绪非常激动,根本没法沟通,调解进行得很是艰难。经过多次调解,直到事发三个月后才调解成功。”

“调解时,我们始终秉持公开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给当事双方讲清道理、分清责任,进而主动承担责任。”袁良会说,通过调解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费,节约了双方的时间,也能确保赔付及时到位,因此调解成功率一般都比较高。

据了解,今年1-6月,该区“道调委”已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50起,成功率和履行率均达到100%,涉及赔偿金额11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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