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劣质商品伤人 消协助消费者维权

2016-04-15 13:29:3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朱映 雷斯涵)近日,消费者彭女士在某韩式汗蒸养生馆购买了一双养生鞋垫,不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脚底溃烂情况,彭女士无奈找到龙马潭区消委会请求为她讨回公道。

劣质商品害人不浅

近日,彭女士在某韩式汗蒸养生馆的推荐下,购买了一双养生鞋垫,可是在使用了该鞋垫没多久后,脚底竟出现溃烂的现象,症状十分严重,彭女士随即到医院进行检查,医院诊断彭女士的病症是湿疹引起的,而造成湿疹的罪魁祸首竟是那双养生鞋垫。为治疗病症,彭女士前后共花费了3000余元,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身心也受到严重伤害。彭女士多次找到该韩式汗蒸养生馆要求赔偿,该店主均表示拒绝。

求助消委成功维权

龙马潭区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指出,此案中该韩式汗蒸养生馆出售养生鞋垫给消费者彭女士带了一定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本案事故,经营者应依法对消费者彭女士进行赔偿。通过区消委会耐心细致的调解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经营者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承诺赔偿消费者彭女士2000元,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拒绝购买“三无”产品

龙马潭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尽量选择到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或者信誉好、证照齐全的商家处购物,同时可选择市场覆盖率较高的品牌及知名品牌中技术成熟的产品,拒绝购买“三无”产品,以免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同时,消费者应保留好发票等相关证据,便于合法权益受损时及时维权。万一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损,消费者应当及时拨打12315服务热线反映情况,或者向相关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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