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法院:释法明理,六旬夫妇终交房

2018-09-13 11:22:5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彭旭林)“熊法官,您好,我现在屋内物品已经全部搬走了,物业费和水费我刚刚也已经缴清了,麻烦您通知买受人范某来交房……”9月4日下午15时,被执行人舒某向龙马潭法院执行局熊法官说道。同日17时,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王某、舒某夫妇向买受人范某现场交付了房屋及钥匙、电卡等物品,经范某当场验收表示同意接收。至此,泸州农商银行龙马潭支行与被执行人王某、舒某等借款纠纷案件顺利执结束。

据悉,王某的亲属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泸州农商银行借款36万元,王某、舒某以其名下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后王某的亲属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王某、舒某最终成为被执行人。

“贷款属实,但钱不是我们借的、用的,我们只是担保人,我们夫妇都已经60多了,法院要是把房子卖了,我们每天晚上就到法院大厅睡觉……”王某、舒某在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拍卖裁定书多次向执行法官表示,评估时亦阻挠评估人员及执行干警进入房间现场查看。

因被执行人夫妇确实年迈,为避免激化矛盾,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执行法官没有采取强制开锁评估、强行腾空房屋等手段,从本案立案执行到交房结案,承办法官一次次约谈被执行人王某、舒某夫妇,向其耐心解释担保人在法律上的责任与义务,详细告知法官采取强制开锁评估与腾房将给被执行人造成更大经济损失的后果,重复倾听夫妇二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一次再一次,一上午或一下午,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都无法记清向二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的准确次数。所幸,王某、舒某在执行法官的一次次劝说与解释下,二人逐渐改变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抗拒心理,慢慢理解执行法官的不易,最终自行腾空房屋并主动交付。

虽然此案件执结时间较长,但该案的最终处理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服,此后龙马潭法院执行局还将继续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努力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