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法院:民生案件两日执结 劳务权益高效维护

2018-12-26 16:32:5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易珈羽 吴丽) 12月19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龙某收到被执行人给付的15万余元后,对着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2017年2月,申请执行人龙某受雇于被执行人龙某某工作,在进行校正钢筋操作过程中,钢筋突然断裂,龙某不慎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导致颈部颌面部咽部开放性外伤等,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龙某经多次向其雇主龙某某索要赔偿未果,便将共同责任人龙某、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至龙马潭区法院。经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龙某某在2018年10月31日前共同支付原告龙某130000元,如未在上述期限内支付,被告另行承担违约金2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442元。然而,在调解书生效后,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龙某某却相互推诿责任,迟迟不愿履行。龙某遂于2018年11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龙某因伤致残后,务工谋生收到严重影响,目前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家中尚有七十高龄的父母需要赡养,生活愈发困难。为此,在受理龙某强制执行申请后的当日,承办法官便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执行法官先后从被执行人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入手,但一直无法与其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取得联系。经多方打听,获得其总经理易某某的联系方式,但仅通过一次电话就再未接通。而后,执行法官从另一个被执行人龙某某入手。经调查,龙某某除一辆中华牌轿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本院查封该辆汽车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龙某某,要求其当面报告财产并说明还款计划。被执行人龙某某到达本院后,表示其无财产可供执行,现在正在与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以期共同履行支付义务。执行法官随即对被执行人龙某某的人身及车辆进行搜查,发现浪琴手表一枚,现金700元,银行卡十二张,扣押龙某某已被查封的中华牌轿车。执行法官通过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明确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还谈及龙某受伤后的种种困难,从人情常理规劝被执行人早日履行生效判决。当日下午,被执行人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处 司支付了本案案款15万余元。至此,这起纠纷仅仅历时两天就顺利执结。

临近年底,龙马潭区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正在有序展开。该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秉承认真负责、埋头苦干、高效的工作作风,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使得一批涉民生案件得以顺利化解,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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