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指挥部出台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区疫情防控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两主动”、“三严禁”、“五必须”的过硬工作要求,要求各物管小区严格落实执行(非物管小区参照执行),助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措施》全文如下:
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区疫情防控十条措施
“两主动”
疫区返乡和来泸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要主动到物管或属地街镇、社区登记。
物管人员要主动通过电话、入户等方式排查小区内疫区返乡和来泸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并做好登记。
“三严禁”
严禁外来车辆、外来人员(含快递、外卖等)进入小区, 确需进入的,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并凭身份证件作登记。
严禁举办或参与聚会、宴请、棋牌娱乐等活动。
严禁在小区公共场所聚集。
“五必须”
必须坚持上岗前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有发热、干咳等不适者,不得上岗。
必须每天对小区内楼道、电梯间等重点公共区域开展消杀工作 2 次以上。
必须设置专用垃圾桶收集废弃口罩,及时清运各种垃圾。
必须在小区出入口醒目处张贴(悬挂)疫情防控通知通告、标识标语,设置小喇叭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
必须按要求将消杀记录、排查情况上报属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