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刘涛)正值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特殊时期,龙马潭区司法局胡市司法所落实无缝衔接机制,成功衔接1名重点刑满释放人员。
一是衔接前有部署。4月初,胡市镇收到广东省某监狱关于辖区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张某某预释放通知书后,立即安排司法所对张某某的家庭进行实地走访,并与监狱主动沟通,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犯罪背景、服刑表现、有无新冠肺炎状况以及释放前是否进行隔离观察等,分析是否有再犯罪倾向,提前制定帮扶措施。张某某,30岁,是毒品再犯。2016年因贩卖毒品罪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9年因因贩卖毒品罪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现在广东省某监狱服刑,经监狱评估为重点帮教对象,将于2020年4月21日刑满释放。
二是衔接中保安全。疫情特殊时期,为认真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的必接必送措施,防止脱管漏管,且有效防护肺炎疫情,尽量减少接送人员与外籍人员的接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精兵强将前往监狱按时接回张某某。经与监狱商定,双方在广州白云机场派出所进行交接,由狱警将张某某送至机场,胡市镇派员到机场将张某某接回。4月21日,双方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了交接手续。
三是衔接后重帮扶。工作人员一路与张某某交心谈心,宣讲有关法律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当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其打算后,及时进行鼓励并帮助其树立生活信心,培养家庭责任感,劝其慎交朋友、遵纪守法、重新做人。张某某到司法所报到后,司法所及时修订帮教措施,协调民政部门为其解决了600元临时性过渡安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