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法院:那名冒用手机报编发地震谣言的男子被判刑了!

2020-05-15 11:22:4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严婷)2019年6月17日,四川省长宁县发生地震。随后,泸州、宜宾市民纷纷这样的消息“四川手机报:今日20时55分,宜宾长文县发生5.8级地震,震源深度为12千米,预计6月18日凌晨三时12分将会有更大地震发生,预计地震级别为7.6,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及通知身边朋友。”

随后,该条信息在市民间大量转发.....

31岁的某务工男子怎么也没有想到,因为自己在微信群里说的这段“玩笑话”,竟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刘斌犯编造虚假信息罪一案。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6月17日,四川省长宁县发生地震。当日晚22时许,被告人刘斌编造了一条内容为“四川手机报:今日20时55分,宜宾长文县发生5.8级地震,震源深度为12千米,预计6月18日凌晨三时12分将会有更大地震发生,预计地震级别为7.6,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及通知身边朋友”的虚假信息,后发在一个6人的微信群内。随后,经网络互联的倍速转发,消息在泸州、宜宾等地被大量扩散知晓,长宁县部分群众信以为真,相继到广场、高速公路路口等地躲避险情。

庭审中,被告人刘斌对自己的“玩笑话”和犯罪行为后悔不已。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斌编造虚假地震灾情,后在网络引发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了编造虚假信息罪,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刘斌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法院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小知识: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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