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检察院:增殖放流 助力长江流域生态修复

2020-06-05 16:10:5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李霞 李清)6月4日,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农业农村局、石洞街道办事处,在长江流域龙马潭区段重要支流龙溪河、濑溪河水域开展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鱼苗10万余尾。

2019年初, 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与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生态环境局会签《关于涉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工作机制》,该机制规定对涉及长江上游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各部门应相互协作、重点打击、综合施策、系统保护、科学修复,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审判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对破坏环境资源行为实行多元化修复,包括劳务补偿、公益林补植、增殖放流、异地修复、替代修复、第三方代履行货币化支付等方式。2020年4月,龙马潭区检察院与泸县、安岳县、重庆市大足区、荣昌区五地检察机关签订了《关于在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

2019年以来,由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侦查终结移送龙马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7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3名涉案人员在禁渔期使用电鱼、地笼网捕鱼等禁用方法和工具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涉案人员进行释法说理、环保知识普及,阐释电鱼、地笼网捕鱼等禁用方法及工具捕捞水产品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产生的危害性,13名涉案人员均表示认罪认罚,并愿意赔偿渔业资源损失、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经四川省水产学校组织专家鉴定,该7件案件已执行缴纳的渔业资源损失赔偿费共计12.9万。2020年6月4日,在龙马潭区检察院监督下,在区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现场人员在龙溪河、濑溪河投放胭脂鱼(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岩原鲤(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白鲢、花鲢鱼苗共计10万余尾。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刑事处罚对涉案人员的震慑力常常不足,“谁破坏谁修复”,通过进行公开增殖放流活动,增强公众保护渔业资源和环保的意识,共同推进长江干流及支流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近年来,龙马潭区人民检察认真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修复的方式方法,对造成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水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既要严厉打击,又要责令其整治修复和补偿。通过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构建“执法+生态修复补偿”的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保护模式。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案件,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督促涉案人以给付货币、亲友代替修复等方法恢复生态原貌,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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