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家属法庭上拍照片录视频 龙马潭法院: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讨

2020-07-20 15:30:5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陈翠翠)近日,龙马潭区法院速裁庭审理的物业纠纷案件中,被告家属刘某到庭旁听,在原被告双方核对笔录时,刘某上前拍摄还未签字的庭审笔录,书记员制止无果。随后法警按照审判人员指令,责令旁听人员在法警监督下删除拍摄照片和视频。

承办法官对刘某予以批评教育,鉴于刘某拍摄内容已配合法警进行删除处理,并未传播扩散,本着宽严相济的准则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了书面检讨。

法官提醒公众:参与法院庭审活动时,一定要遵守相应规则,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切不可视法庭纪律为儿戏,否则轻者将受到警告、训诫,罚款,重者将会依法受到拘留的处罚。全体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任何在法庭上任性妄为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