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罗娟 桂彬)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位于泸州北大门,幅员面积46km²,距中心城区5公里,下设7个社区2个行政村。作为泸州北向发展的桥头堡,辖区内现有企业近1000家,在建工地37个,占全区在建工地数70%。境内座落有自贸区总部基地、泸州客运中心站、西南商贸城、万达广场、泸州建筑总部基地、泸州高铁站、泸州职业技术学校、泸州江阳城建学院等重大项目30余个。
近两年,受城市化进程影响,安宁街道征地拆迁面积超5000亩,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等各类矛盾错综复杂。安宁司法所深入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把推进品牌建设作为战略举措、把夯实业务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主攻方向,探索出“点线面”三维立体工作法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龙马潭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找准品牌建设“切入点”,提升创建引领力
龙马潭区安宁司法所鲜明政治导向,坚持把党对司法所工作的领导作为加强司法所工作的最高准则,全覆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组织生活。建立联合党支部,组织所内3名正式党员,以司法所长带头、工作员轮流领学的方式,开展以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岗位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学习10余次。坚持党建带所建,所建促党建,按照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工作法,推进司法所党建规范化。坚持以“榜样”塑形,强化示范带动。近年来,司法所负责人荣立“三等功”,先后获得“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泸州市十佳所长”“泸州市十佳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龙马潭区安宁司法所严格按照“一乡镇(街道)一司法所”的原则立户列编,实行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街道管理为辅的体制,司法所设政法专编所长一人,实行所长负责制。建立横向领导体系,成立以区司法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枫桥式司法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组牵头、业务股室全力配合、安宁司法所具体推进实施的组织保障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纵向业务管理体系,形成区、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体系,组建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管理组织30余个,村(社区)法律服务业务管理组织覆盖率100%。
同时,龙马潭区安宁司法所聚焦队伍建设,所内配备工作人员4人,其中,政法专编人员1人、专职调解员2人、司法协理员1人。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街道年度财政预算,每年累计投入30余万元司法所专项资金。对人民调解专职调解员采用“定额补贴+个案补贴”方式,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给予100-1000元不等的个案补贴。将司法所工作纳入街道目标绩效考核,建立工作目标考核督查清单。建立规范化办公用房,办公面积近120m²,设置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等多功能室,配备执法记录仪、保密柜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实现司法所办公场所外观形象统一、徽章标识统一、上墙制度统一,以良好的形象为群众提供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抓住业务驱动“中心线”,提升创建推动力
龙马潭区安宁司法所建立事前预测防范机制,依托司法所,以劳资工伤、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苗头隐患为重点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预防拆迁补偿过程中及资金分配后可能发生的矛盾,准确掌握矛盾纠纷苗头和动向。探索建立“研判月”制度,将排查获得信息转化成数据,对矛盾纠纷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跟踪、早解决。建立矛盾纠纷研判分析机制,采取定期分析研判、探索纠纷规律,提出化解对策等措施,掌握调解先机。整合司法所、镇街调委会及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资源,充分利用人民调解法治人才库资源,对疑难案件妥善化解,提升矛盾纠纷调解效率。目前,辖区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个,村(社区)调委会9个,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2个,企业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配有专职调解员1人,兼职调解员54人。近两年,排查矛盾纠纷200余件,提出研判结论及预防措施40余条。
龙马潭区安宁司法所整合司法、公安、法律专业人士等调解资源,建立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联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纠纷化解、法院共建律师调解工作等多元调解工作法,着力化解积案。建立多元化联动化解机制,实现访调、公调、诉调有机融合,推动形成人民调解在多元化机制调解中基础作用的形成,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完善纠纷排查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征地过程中及时对群众关注的征地范围、征地数量、补偿标准、分配方式等进行宣传解释,减少群众对征地拆迁政策的误解。建立由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被拆迁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征地拆迁专项联合调委会,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等手段,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调解方式,成功调处刘某意外工伤死亡赔偿案、杨某和百某经济纠纷案等案件390件,其中重特大案件35件,调解成功率99.7%,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
龙马潭区安宁司法所发挥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作用,将群体性矛盾纠纷排查、信息上报、化解工作及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管理,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对挂牌督办的案件实行动态跟踪了解,全面总结成功经验,做到“应访尽访”。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巩固调解成果。调解后及时编写调解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实现“调解一片、影响一片”。积极探索建立矛盾化解长效机制,推动群众由“信访”向“信法”转变,有力维护人民调解公信力和执行力。针对辖区征地拆迁复杂的实际情况,司法所联合便民服务中心,加强对失地农民的业务培训,提升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逐一解决失地农民社保、就业、教育等问题,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扩大为民服务“覆盖面”,提升创建辐射力
龙马潭区安宁司法所围绕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恢复生产。坚持把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结合农民工返乡、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土地支持、低保兜底等扶贫政策和征地拆迁、婚姻继承等法律法规宣传,着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基础。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打造以案说法现场点,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农家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依托10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点,定期组织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受理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加强司法所对街道重要合同和规范性文件法律把关,让司法所成为推动乡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建立1个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9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将涉农重要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加大对农村因家暴、虐待等致合法权益受损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保护农民基本权利。近两年,受理农村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20余人次。
龙马潭区安宁司法所按照“1+9”的模式构建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9个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业务、全时空覆盖。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服务,不断提升为民办事效率。推进“数字司法、智慧司法”建设,实现省、市、区、司法所四级网络互联互通,按时完成“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各类平台基础信息和数据录入工作。借助治理载体“一云三台”,实现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推广“安宁e家”APP小程序,将“一所六站点”涉及内容在APP上进行公示。群众可通过APP小程序反映诉求,司法所对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并回复,逐步实现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与安宁派出所、玉带河派出所、石洞法庭对接,形成“两所一庭”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落实司法所首问责任制和业务“登记受理、跟踪处理、办理回访、重大信息报告”闭环机制,全面提升群众对司法所的满意率。
同时,龙马潭区安宁司法所持续推进基层治理“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人,安置帮教对象73人,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大力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38人,不断壮大基层普法力量,全面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按照“一月一主题”要求,围绕疫情防控、《民法典》宣传、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20余次,发放指甲刀、围裙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推进“法治宣传八进”向“依法治理八进”转变。探索优化拆迁安置社区基层治理,在云台社区建成党建为引领的基层“微治理”模式,实现小区基层管理大变革。通过“法律顾问”进新村、家家培养“法律明白人”、“法律连心卡”释法办事、线上线下讲法传法等系列活动为基层依法治理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发挥“致富带头人”“最美家庭”“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着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