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权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
据了解,2019年周某容申请执行陈某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权应当支付申请人周某容本金1068500元及利息,陈某权隐匿踪迹,拒不到人民法院说明情况,也拒不还款。执行法官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上有大额银行流水,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行为,随即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0年初,春节将至,龙马潭法院针对涉嫌拒执犯罪人员,深化悬赏力度和强度,通过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头条等定向精准发布悬赏公告,在线喊话被执行人投案自首。随后,陈某权电话联系法院投案自首,后主动到法院争取从宽处理,积极履行案款30000元,并作出还款承诺。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权在案件执行期间,银行账户上有大额银行流水,但未主动归还欠款,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考虑其主动投案自首,履行案款30000元,并作出还款承诺。龙马潭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权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龙马潭法院秉持“无强制、非执行,惟联动、方治赖”的理念,从严打击拒执违法犯罪,2020年移送犯罪线索8条11人,判决10案10人,实现执行工作打击拒执常态化,为营造川南临港自贸片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