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式”以案释法 泸州龙马潭区法院宣讲团进校园

2021-04-23 21:50:3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陈冠合 严婷)4月23日下午,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梦蝶放飞”法治宣讲团联合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走进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现场式教学”的方式将真实庭审“搬”进校园,与1000余名在校师生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道,通过“零距离式”的以案释法方式展开了一场意义重大的法治宣讲活动。

严惩犯罪,为守卫绿水青山架起一片“法网”

15时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开庭审理,被告人鲁某富、颜某在法警的带领下进入巡回法庭。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鲁某富伙同颜某于2020年1月,多次在已经明确为禁捕期限和禁捕区域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多处长江水域,使用禁止类捕捞工具可视锚鱼设备,非法捕捞鲤鱼数达80余斤,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害价值和生态修复所需费用共计21120元。

法庭认为,二被告人的非法捕捞行为造成渔业资源的严重破坏,损害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渔业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责任。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均深刻地反省了自己的行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最终,法院综合全案的证据、事实情节,当庭宣判被告人鲁某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颜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在案扣押的工具可视锚鱼设备2副,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二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国家渔业资源损失21120元用于增殖流放、生态修复。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畅所欲言、踊跃提问,宣讲团法官们一一答疑解惑,在互动环节,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茆晓君对庭审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并号召同学们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响应国家长江十年禁捕政策,自觉做保护母亲河的宣传员和实践者。

与法同行,为保护母亲之河筑起一道“桥梁”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加强对泸州长江、沱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龙马潭区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以探索自贸机制创新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决打赢环境资源保护“三大”攻坚战。

近三年来,龙马潭区法院累计判处涉环境资源犯罪47案79人,先后联合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二道溪、濑溪河、龙溪河等长沱两江重要支流区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价值15万余元的鱼苗20余万尾予以生态修复。

逐梦而行,为奋斗青春燃点一道法治“荣光”

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让青春在不懈地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既是龙马潭区法院“梦蝶放飞”暨“青春梦”“家国梦”“蓝天梦”、“法治梦”四位一体法治宣讲行动中“青春梦”“蓝天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坚持“五个突出”工作思路,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工作成果的生动实践。

龙马潭区法院将持续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青少年创业创新法律风险预警、环境资源保护、和谐家事教育等“四大主题”,以“梦蝶放飞”法治宣讲行动为契机,聚焦司法重点领域精准发力,为司法服务保障龙马潭建成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水平开放先锋区的“十四五”规划目标而继续努力,为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加力;为共筑“碧水蓝天梦”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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