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法院创新机制促执行双方“共赢”

2021-05-24 18:18:3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韩佳宏)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自贸营商环境,2020年6月,龙马潭法院创新推出《个人破产和解实施办法(试行)》,个人破产制度推出后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在个人破产试行的基础上,扩大适用范围,2021年4月,龙马潭法院推出被执行人债务豁免机制,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基本实现的前提下,结合双方经济、创业、发展规划情况,通过债务豁免机制免除被执行人部分债务,为其重新融入社会活动创造必要条件。

易某某与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马某某应偿还原告易某某25万元本金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马某某未按约定履行,易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马某某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其名下公司经营困难、负债累累,其名下仅有一处房产,2019年已为易某某办理抵押权登记,但因被划入拆迁范围,土地被冻结,无法自行变卖,请求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以抵偿欠款。

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以自行议价方式确定了房屋处置参考价,经过多轮竞价,最终该房屋以384000元价格成交。经核算,马某某应支付易某某本金及利息等共计36万余元。因该房屋为马某某唯一住房,应依法为其预留五至八年房屋租金,扣除执行费等其他费用后,房屋拍卖款已不足以全额支付。考虑到马某某经济状况确实困难,在执行法官耐心释理下,最终,易某某同意放弃3.9万元利息与马某某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龙马潭法院将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优化被执行人债务豁免机制,努力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人权益,力争执行双方“共赢”局面,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自贸营商环境开新局、翻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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