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法院:债务豁免机制凸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2021-07-22 14:07:2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杨杰)近日,龙马潭法院在执行申请人邹某与被执行人彭某、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应付给邹某本金及利息共14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该调解书履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法院依法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今年六月,彭某需前往云南,但因无法乘坐飞机而耽误了行程。彭某遂找到法院,法院告知彭某,如不履行还将受到诸如贷款、消费、旅游等更严厉的限制。由于彭某长期在外,且有向银行贷款的需求,迫于该压力,彭某主动找到申请人到法院处理该案。

彭某表示曾因做生意失败亏了不少钱,现年龄大了,没什么收入,但自己还得外出谋生还账,希望通过债务豁免机制减缓了其压力。 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申请人同意放弃2万余元的债权,由被执行人在今年过年前将12万元还清。申请人还提出解除对被执行人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使被执行人的工作生活减少受限,大大激发了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积极性。

债务豁免机制的实施体现了龙马潭法院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在执行案件中,从实际出发,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基本实现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双方经济、创业、发展规划情况,对于自身偿债能力不足但诚实守信的被执行人,通过债务豁免机制免除其部分债务,不仅有利于被执行人走出债务困境,更有利于激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积极性,其结果是双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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