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方洋)“法官,不是我不想还钱,申请人是我姨,我和她长期保持联系,她也清楚我和我老婆的状况,现在法院冻结了我的银行卡和微信账户,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我们一直在外面打工挣钱,也是想着早点把钱还给她。”被执行人罗某在电话里无奈说道。
龙马潭法院在办理张某与罗某、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罗某、潘某之间系亲属关系,2018年双方因民间借贷纠纷而对簿公堂,后在法院的全力调解下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时隔两年之后,申请人张某就调解书中部分到期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马潭法院执行局在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同时着手分析调查案情,联系双方当事人。因为被执行人在外地务工,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形式与其联系。通过来回多次沟通,终于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清楚。原来申请人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主要目的不在于立马要求罗某夫妇俩偿还欠款,是担心错过每笔到期债权的申请执行时效。得知原委后,执行法官结合其民事调解书内容,给申请人详细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她如何及时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经过该案执行法官一番耐心细致讲解,张某得以释然,欣慰地表示愿意给被执行人一段宽限期,并自愿撤销执行申请。
生活中,许多当事人不熟悉法律,不知道如何保障法律所赋予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疏忽大意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其实,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都应积极配合办案法官工作,及时表达自己的疑问,通过有效的沟通而达到满意的结果。激励或威慑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方固然是执行目标所在,但打造一个人人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社会才是我们全体法律人的终极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