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龙马潭区法院:172万元的审减金究竟去了哪儿?

2022-04-02 16:47:4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熊安怀)“送审金额585万元,经审计最终确认只有413万元,审减率达29.3%,远远高出5%的工程项目正常审减率,这是怎么回事?”日前,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通过日常监督发现,综合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业主的一个项目审减率过高。

“龙马潭区濑溪河流域场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是龙马潭区委区政府投资的环保项目工程,共建立十九个垃圾中转站,分布在龙马潭区双加、金龙和胡市三镇所属的十九个村(社区),集中收集濑溪河流域龙马潭区段沿线生活垃圾,对改善群众生活环境、防治水源污染、维护河流生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虽然该项目工程款并未超付,但是这么高的审减率确实值得怀疑。”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熊安怀介绍,该问题线索上报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同意后,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决定成立审查调查组对该项目涉案问题展开调查。

审查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查阅项目施工、竣工结算资料,向相关审计单位进行业务咨询;一路查看现场,实地走访村(社区)干部群众了解情况。

经查,此次审减过高的主要原因较为复杂。一方面,工程项目作业点分散,导致施工成本较高,施工单位为了弥补亏损,便打起了以虚报工程、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方式虚增工程款的歪主意。另一方面,龙马潭区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该项目管理人员文某在工程验收过程中不认真核实,导致虚报工程顺利过关;同时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审核工程送审稿时把关不严,导致施工单位虚增工程过审成功。

“没收钱、没吃饭、不违纪,施工、验收有监理单位审核把关,价款有审计机构审计,我无需过问得那么仔细吧?”在开展初核谈话时,文某仍然对自己的失职振振有词。

针对文某认识上的偏差,审查调查组结合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有关条款及单位的相关制度,帮助其理清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甲方代表的工作职责,认真分析不认真履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让其认识错误所在,作出深刻检讨。鉴于批评教育后,文某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认错误,也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经区纪委监委批准,给予其批评教育。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不吃饭、不收钱、片面依赖第三方而不负责”的“三不”问题,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向龙马潭区综合执法局提出监察建议,要求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举一反三,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之后,龙马潭区综合执法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修改完善“招投标制度”,优化市政项目招投标和验收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向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发送风险提示卡49份,压紧压实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通过以案促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区市政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市政道路修补工程挖掘深度不符合合同约定、截污工程用假卷尺收方等问题,要求返工1次,重新收方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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