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钟浩淼 刘洪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检查“双告知”制度。旨在为企业提供了更加透明、可预期的检查环境,促进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了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如何执行?首先是检查前告知,目的是透明公开,提升企业主动性。比如在近日,龙马潭区应急管理局向某企业发出《安全生产行政检查事先告知书》,提前告知企业执法检查的内容、方式、范围、时间、依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
“通过这种透明化的检查方式,企业能够在检查前充分了解检查的重点事项和标准,并针对近期安全风险、重点安全工作及重大事故隐患开展自查自改。”龙马潭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不仅提高了检查效率,确保每次检查目标明确、依据充分,实现了精准监管,还帮助企业增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向主动排查转变。
其次是检查后告知,目的是以问题导向,助推企业整改落实。具体又如何做?比如行政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向企业送达《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结果告知书》,书面反馈事故隐患对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标准规范规定、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及法律责任,同时提出整改提升建议等。
“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能够清晰、全面地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风险,明确整改方向和依据,从而有效避免事故发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这种及时、透明的执法机制,不仅有助于企业快速识别安全隐患,还能增强其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守意识,促使企业主动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在龙马潭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看来,这种公开、规范的执法方式也增强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和服务性,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政企关系,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