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泸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

2013-05-09 10:23:20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陈勇 黄祖泉)“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这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推动检务公开和阳光执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整体执法水平将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近日,被邀请参与泸县检察院案件评查活动的人民监督员何碧波,对该院案件管理、评查机制给予了好评。

为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公开透明度,泸县检方于近日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该院案件评查活动。人民监督员与该院案件评查小组人员一起,仔细查阅了今年第一季度已办结的职务犯罪、公诉、批捕等案件的卷宗,并审查了部分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按照《泸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具体要求,人民监督员对被评查案件的执法办案过程、结果、依据、效果等进行了全面了解,并从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社会效果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评查意见。通过评查,评出优秀案件3件,其余64件案件均为合格。

近年来,泸县检察院积极创新,成立了单独内设机构案件管理中心,形成了《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等一套科学规范的以实体审查为主兼具流程控制功能的案件管理新机制。通过多年的艰辛探索、大量实践和不断总结提高,该院案管中心已成为检察业务工作的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监控中心,具有收发、过滤、预警、防错和评价五大功能,构建起独具特色的泸县案管模式。十余年来,该院通过案件管理途径办理各类案件6000余件,取得了零错捕错诉、零无罪判决、零涉检上访、零违法办案的明显实效,案件管理已成为泸县检察工作的品牌亮点,并在2012年全省案件管理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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