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泸县:用出口标准 筑牢畜产品质量安全墙

2013-05-28 08:57:07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王孝芳 王泽敏 黄祖泉)为推广泸县生态养殖模式,完善畜牧生产技术规程,实现生猪品种良种化、生产过程标准化、监督管理法制化、畜产品质量安全化,达到无公害标准、绿色食品要求,泸县人民政府与泸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09年8月7日共同签署了泸县出口肉用猪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并于2013年5月9日,通过了省级出口肉用猪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考核验收。

泸县高度重视出口肉用猪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成立了工作领导组和技术组,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内容。

4年来,泸县县政府专项拨款8825.31万元,用于协调整合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四川省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建设和菜篮子畜产品安全生产等项目,强力推进了泸县生猪向生产标准化、投入品管理规范化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化发展。

同时,争取到国家资金300万元,建立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制定了《泸县生猪养殖标准》,加快了生猪标准化养殖推广应用步伐,形成了一套功能完善、运行良好的良种繁育、饲料兽药质量监测、兽医防疫、猪肉产品质量监测、技术服务和教育培训体系,实现了品种优化、生产过程标准化、监督管理法制化和畜产品质量标准化;制定了《泸县出口猪肉质量安全示范区准用、禁用投入品目录清单》,定期公布允许使用的投入品目录清单。

开展投入品“逢场必检”和专项整治行动,定期组织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了标识信息数据库和养殖档案,从生猪繁育到销售各个环节均建立管理控制体系,实现全程监测记录和追溯管理,从源头上保障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通过建设出口肉用猪质量安全示范区,泸县大多数养殖业主、屠宰加工企业、饲料兽药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空前加强,形成了良好社会效应和工作氛围,提高了出口畜产品质量,加快了泸县畜牧产业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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