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黄晓蓉)1994年,泸县玄滩镇老油房村的刘某在上班途中捡到一名女婴,已40余岁的单身汉刘某把女婴当做老天赐予的礼物抱回家抚养,并取名刘小花(化名),双方以父女相称。由于刘某文化程度不高,不懂相关法律法规,加之家庭经济困难,故抱养刘小花后一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致使刘小花一直没有落户,初中毕业时因是“黑姑娘”未参加中考,此后就一直在家帮养父刘某料理家务。
后来,已60岁的刘某在工地务工时腿部致残,无法行走,丧失了行为能力,父女俩失去了生活来源,陷入了困境,16岁的刘小花为了生计,到处帮人打零工过活,一位好心人欲介绍她到一工厂上班,但工厂却以她没有身份证、没户口,是“黑姑娘”拒绝录用。
刘小花来到户籍管理、民政等部门多方咨询,相关部门虽然同情其遭遇,但落实一个人的户口必须要有确切合法的证据,光凭当事人的陈述或村民的证明是行不通的。
今年6月,刘小花辗转来到泸县公证处寻求帮助。泸县公证处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公证员,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多次深入当地派出所和当事人所在的村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经过艰辛的调查取证,掌握了刘某捡养刘小花的基本事实。在确定刘某与刘小花的抚养关系后,公证处依法出具了抚养事实公证书。当日,公安派出所也及时为“黑姑娘”刘小花办理了落户手续,使她变成了“阳光姑娘”,解决了多年来父女俩的心病。
一周后,刘小花打电话到泸县公证处表示感谢,说她也如愿以偿地在县城工业园区找到了一份工作,工资待遇不错,还给买保险,父女俩的生活有了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