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向晓鸿)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一年来,紧紧围绕“阳光、规范”的要求,累计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89个,成交总额121514.627856万元,为财政增收(节支)20975.5184176万元。该中心的成立及高效运行,有效破解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腐败难题,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关注和好评。
交易机制不断创新规范
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首先明确单位职责,理顺管理体制,通过与县纪委、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座谈、讨论,先后拟定、通过了《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泸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操作细则(暂行)》,并下发全县执行。同时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围绕交易市场管理、交易监督管理和平台内部管理等三个层面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该中心除了实行和其它地区的“管办分离”、“统一进场”和“统一监管”等运行机制外,还不断创新,探索更为科学的新机制,目前已经在试验的有五统一制度,适度分离制度。五统一制度是指单独设立“信息综合科”,由该科室负责统一交易登记、统一发布信息、统一受理报名、统一中标公示、统一程序监管。将原本由一个科室完成的交易项目,分解成为两个以上科室互相配合才能完成,从而也就做到了互相牵制、互相监督,从制度上降低岗位可能出现的风险。适度分离制度是指评标区与其他功能区分离、编制标书人与开标主持人分离,投标报名与现场组织相分离,减少投标人围标、串标的可能。
交易业务发展后劲有力
一年来,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服务工程建设项目66个,工程预算价5264.7241万元,中标价4682.085424万元,节约资金582.638676万元,节支率12.44%;完成政府采购服务项目50个,预算价9099.720616万元,成交价8264.463504万元,节约资金835.2571152万元,节支率10.1%;完成国有产权交易项目34个,底价2573.05万元,成交价3835.63万元,增收1262.58万元,增值率32.92%;完成国有土地交易项目39宗,起挂价69237.17万元,成交价91785.90万元,增加土地收益22548.73万元,增值率32.57%。
整合原分散于各个交易项目主管部门的事务性工作后,2012年8月泸县实现了政府采购、工程比选、土地矿权交易、国有资产处置四大块业务的全部进场交易,全年成交额超过6亿元,体现了规模上的优势。通过加强规则和流程管理,实现了交易质的提升。以开元公司为例,该公司从2004年起至成立交易中心前共处置土地250亩左右,处置收益不到3000万元,而中心成立后处置土地44.64亩,成交价款已达2256.70万元;通过打造阳光交易,实行市场化运作,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优势初步显现。如林苑宾馆14年租赁经营权的拍卖,年租金从31.5万元增至49.5万元,增值57.14%。
政府采购工作阳光透明
今年以来,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注重细节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该中心在招标文件制作中,采购委托协议明确为由采购人负责,改变以往采购人提供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后,不再参与制作采购委托协议的做法。对招标文件中有倾向性、不合理的要求,交易中心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报送县财政局采购股;在项目论证中,重视现场管理,妥善保存论证过程录音录像资料,确保了论证工作有序开展。
在现场管理中加强采购工作力量,将原现场管理股室与采购股合作办公。商家报名资料、以及专家的抽取结果,每个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保密工作。评审中,现场管理人员、监控管理人员、投标现场管理员责任到人,股室负责人平时加强督查,保证采购过程中工作人员不离岗、不脱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细节决定成败,落实是关键,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把握每个细节,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1-9月,中心采购次数52次,控制总额9188.309416万元,成交总额8349.241504万元,采购资金节约839.067912万元,采购节约率9.13%。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