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分配七公开

2013-11-14 09:01:4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向晓鸿)泸县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2013年泸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00套、新建限价商品房200套、改造城市棚户区100套。目前各项工作正全力推进。

公租房屋建设
 

续建项目中,2013年泸县廉租房四期工程108套已于6月30日竣工验收。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工程500套,其中 36套已同一期工程竣工,现可入住,其余464套现主体已完工,室内外装修已基本完工,现正进行附属工程建设。限价商品房200套,共修建312套,已于2月竣工验收,现已入住。棚户区改造200套,已竣工119套,另有26户已进行货币安置。

泸县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由县住房保障中心牵头,组织各镇对全县城镇低收入困难户住房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摸底,对申报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一调查核实,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信息。在认真分析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充分考虑政府保障能力、市场供应状况及规划期内住房保障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泸县住房保障规划,使全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落实建设用地。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积极筹集建设资金。争取中央、省及财政资金和公积金增值收益。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为重点,切实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政府住房保障投入与财政收入增长挂钩的长效增长机制。加快建立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鼓励社会投入的住房保障投融资体制和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金融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相关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应该减免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予以减免,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种优惠政策;坚持执行招标投标等规章制度,严格实施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标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材料检验制度和分户验收指标制度,努力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经得起检验的优质工程。

根据建设部、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泸县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并予以公开,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分配信息管理,严格实行保障房分配政策、程序、房源、过程、结果、投诉、处理“七公开”,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对新增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程序及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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