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廉政风”劲吹 “和谐花”盛开

2013-11-28 09:21:3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向晓鸿)2013年,泸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全力打造廉洁泸县,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1—9月,全县实现GDP152.7亿元,增长9.8%,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76亿元,增长19.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6.8亿元,增长9.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4.5亿元,增长31%;农民人均纯收入7882元,增长1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96元,增长10.8%。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怀臣到泸县调研时,对泸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泸县县委非常重视纪检工作,县纪委抓工作很实在、很务实,思路清晰,抓出了成绩和特色。

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泸县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政府把廉政建设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项目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县委书记、县长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践行“四个亲自”,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11月,在全县反腐倡廉警示专题学习会上,县委书记郭庆亲自为县、镇、村三级千人干部上廉政党课。全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3次。县委书记、县长先后17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讲廉政党课4次,督办案件12件,廉政谈话263人。

层层落实责任制。泸县制发了《关于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将12大类85项具体工作逐一分解到35个牵头单位。常态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县委书记代表县委、县政府与全县81个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内容,落实了责任人。各镇和县级各部门比照县上层层落实,做到层层签订,全面覆盖。

加大考核力度。泸县把督促检查考核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的重要抓手。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对考评为“一等”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奖励,对考评为“二等”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出黄色提醒卡,对考评为“三等”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降等次考核,并责令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单位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并在次年内不得提拔使用,连续两年被考评为“三等”单位的,责令党政主要负责人辞职或予以免职,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泸县把严明政治纪律作为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思想。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抓好拟任干部廉政审查。把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德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确保党的纯洁性。

加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泸县按照市委“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总体工作目标和我县建设“川南经济强县、文化旅游新县”发展战略,深入开展加快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文化改革发展、民生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督查。制定了《2013年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督查实施办法》,对县重点实施的港城大道、华夏龙窖·名优白酒产业园、玉蟾山温泉度假区等105个重大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确保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开展“双创”工作监督检查32次,发出整改通知54个,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围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抓督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从5月21日到8月20日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查督办攻坚行动,发出督查通报8期,督查单位38个,督促整改问题143个。集中对全县32个煤矿企业、113个非煤矿山企业、19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限期整改。

围绕焦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以专项治理为抓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工程建设领域问题63个,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纠正违规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问题1起,涉农建设项目问题6起,涉及金额14.63万元。深化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调查核实信访举报8件,对4家以虚假业绩投标的企业作出列入黑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同时,加强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专项治理。一是深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定《泸县财政扶贫项目验收办法》,对扶贫资金审计、报帐程序、监督检查等予以具体规定,保障扶贫资金用到实处,确保资金使用依法、阳光、透明。二是深化医药购销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全县开展工程招投标、医疗器械和办公设备采购的监督检查51次,涉及资金2080万元。对106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执法监督检查。加大新农合的监督检查,查处24个违规违约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对嘉明、海潮、毗卢3个镇卫生院进行财务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三是深化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落实规范教育收费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规范校务、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四是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和小摊贩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等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14个,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流通领域等药械类专项整治6个,“四非”等保化品类专项整治3个。完成药品抽样112批次,快检60批次。

注重探索创新,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创新举措,健全农村“三资”管理模式。一是出台管理办法。6月,以县政府名义出台《泸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对“三资”管理范围、机构职责、委托代理、监督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规定。二是建立监管平台。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数字化管理。建立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平台,县和镇建立统一的村社“三资”管理系统,县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可通过“三资”管理系统实施监督管理。今年,泸县投资20余万元通过政府采购一套“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包括会计电算化和监管系统软件,授权监察局、财政局和农业局对全县村级财务实施监督、指导和管理。

提位加压,自身建设焕发活力。泸县坚持“提位”与“加压”并重,既提高纪检干部待遇,又自我加压,提升能力、强化管理,努力锻造纪检“铁军”。

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关于加强各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按照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纪检组织的原则,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设立纪检组织,率先在县委办、人大办等17个县直部门设立副科级纪律检查员,全县251个行政村党支部均设立纪检委员,在部分“两新组织”中成立纪工委,实现纪检监督组织“全覆盖”。

优化管理考核。出台《镇纪委、县级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着力提升了纪检干部归属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有效杜绝“工作标准一般化”、“得过且过”等消极怠慢心理,工作主动性明显增强。

深化能力建设。以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纪检干部为目标,大力加强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建设。今年,通过专家讲、领导讲等方式,举办“龙城纪检大讲堂”9期,内容既包括执法监察、案件查办等业务知识,又有心灵减压、提升执行力等综合知识。自主开展了为期2天9个专题研究全县纪检系统的业务培训,并举行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网络在线测试。

推行纪检工作项目化管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按照“科室申报,委局审定,深入实施,月底通报,年终交账”的思路,对全年纪检监察工作进行项目精细化管理。今年,共拟定了“廉石”文化建设、科级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办案远程指挥系统建设、国有资产处置监管、招投标监管、工程量变管理、村级财务监管、短信平台建设等41个工作项目,明确了工作要求、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坚持每月底召开一次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未完成或未按进度完成的,作专题说明。把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对委局干部的目标绩效考核。大力营造崇尚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人人有指标,个个争先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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