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检察院办理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案例

2014-03-30 14:56:49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何宇 记者 丁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盗窃两辆摩托车,共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审查批准逮捕时鉴于无法联系家长,无监管条件,遂做批捕处理。在案件侦查阶段,何某抵触情绪大,拒不配合侦查讯问。

泸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收到该案后,承办人了解到何某从小母亲离家出走,自小是奶奶带大,2005年奶奶去世后其父亲长期对他的生活状况不闻不问。缺少关爱、缺乏教育,心中仇恨情绪日积月累,最终导致其走向犯罪道路。为了真正教育挽救未成年人,承办检察官发现近两日就是其生日,遂组织本院未检科、监所科干警一起到看守所与何某共同庆祝生日,仔细了解了何某在看守所内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并与何某就其家庭情况、犯罪原因、产生抵触情绪原因等方面与其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深入沟通交谈。何某自进入看守所来没有一个亲人来关心、看望过自己,眼前此景让他深受感动,遂将实施盗窃的全过程向承办检察官如实交代,并向检察官倾诉家庭情况,倾诉对未来的向往。

随后,承办该案检察官对其开展了跟案帮教,在法院判决后多次看望何某。何某表示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守法人。

据悉,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必然要求,是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复归社会、开启新的人生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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