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公助”群策群力 小农水建设的泸县模式

2014-05-28 17:33: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夏廷贵 特约记者 曾佐然)5月21日,受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的委托,由泸州市财政局与市水务局组成的考评组对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泸县进行了考评确认,认定建设项目县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

泸县2013年中央财政小农水项目于去年9月开工建设,涉及嘉明、福集、方洞、喻寺4个镇的13村,并于今年3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总共投资5226.20万元,新建渠道184.78千米,整治渠道76.11千米,整治山坪塘64口,改造泵站19处,新建蓄水池49口,建设田间道路8千米。

强化组织保障 项目建设有力有序

泸县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水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组,并将项目建设任务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县、镇、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

采取会议、标语、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全面广泛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小农水”项目政策家喻户晓,切实增强群众参与“小农水”建设的主体意识。

出台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及施工队伍选择有关指导性文件,建全了工作机制,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保障。

坚持“民办公助” 群策群力高效推进

项目建设的批复对象、工程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均为项目村。各村通过“一事一议”自主确定是否参加项目申报,再由“小农水”建设领导组进行公开审查、择优评选。

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设计单位和水务部门从技术层面把关,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现了群众意愿和专业技术的有机结合。

受益区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行“准入制+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专业施工队伍,明确施工单位条件,细化对施工队伍的考核要求。

建立县、镇监督和群众监管结合的三级监督管理体系,并在各村设立项目建设公示制,全面公开项目建设等有关内容,主动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

积极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按照工程性质和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护,落实管护主体责任人。泵站、渠道、山平塘由村组或用水户协会管护,蓄水池落实给单户管护,并由县政府核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

加强服务管理 资金保障安全规范

加强“小农水”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施县级报账制,实行县水务局归口报账制,项目建成后由县水务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查,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开展会计核算,由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村),根据实际发生业务按照村级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经实施主体负责人、项目实施主体理财监督小组签字同意后方可入账,确保了项目资金效益充分发挥。

小农水项目建成后,新增灌面8030亩,恢复灌面684亩,改善灌面833亩;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32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969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产值968万元,新增节水能力277万方,新增供水能力187万方,灌溉保证率从0.5提高到0.75。在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产业的发展,带动建设方洞镇500亩稻鳅健康养殖基地,年养殖利润100多万元;结合龙桥文化生态园鲜花园、采摘园项目,建设高效节水灌溉500亩,第一年就可实现利润4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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