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工作 已初步形成规模

2014-07-30 17:29:2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张蕾 特约记者 曾佐

四川在线消息(张蕾 特约记者 曾佐然)2014年,泸县按照“扩产业、亮新村、重招商、推改革”工作基调,突出打造精品,注重点面结合,积极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了产业有规模,带动有效益,发展有活力的良好局面。1-6月,全县第一产业增加值达15.4亿元,增长4%;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6288元,同比增长13.2%。

规划引领构建发展格局

长远规划。打破就农业抓农业、就产业抓产业的固化思维,坚持科学规划引领,制定了《泸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2012年-2020年)》,明确了“一心两轴三岸四线”的发展布局。一心:建设县城及城郊综合配套农业区。两轴:建设港城大道、成自泸赤高速路沿线都市休闲农业区。三岸:建设长江、沱江、濑溪河沿岸生态观光农业区。四线:建设万得路、泸荣路、泸永路、福清路沿线高效复合农业区。

阶段谋划。2014年,发展壮大“万亩花木”、“万亩龙眼”、“万亩中药材”三大产业,全力推进“两港”、“川渝”、“龙桥文化生态园”三个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招商、产权制度改革、全域安全饮水三大举措,积极培育十个产业园、百家农庄、千户农场三个经营主体,力争实现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

区域细化。立足各镇实际,结合区域特色,将产业进行分区布局。培育水稻、畜禽、水产三大优势产业区,特色水果、花卉苗木、绿色蔬菜三大特色产业带,农产品集中加工园、现代农业物流园、城乡一体化示范园三大产业化示范园,生态旅游、休闲农业、生态农业三大新农村示范片。

资源整合提升园区基础

财政专项支持。坚持“以整合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以现代农业发展促进资金整合”的工作思路,设立了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整合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资金等7000余万元,支持各镇发展优势特色和安全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稳定增收。

项目集中投入。整合第二轮省级新农村示范县建设、省级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后扶整村推进等项目,发展龙眼、甜橙、蔬菜等产业。整合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整理等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今年,县上通过重点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电网改造、农村安全饮水、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和危房改造“4+1”工程,保障园区水、电、路、气、通信配套齐全。

要素充分保障。加强“校县”、“校企”合作,引进高级农业技术人才,鼓励农业技术创新和建设基地。今年泸县加强了与四川农业大学的校县合作,有效利用高校的人才和技术资源。近期中国农科院专家专程到泸县进行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为示范园区发展提供了人才、技术、顶层设计等要素保障。同时还与元通银行、农业银行共同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配套建设延伸产业链条

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推行特色农产品进超市、进市场、进社区、进单位,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截止目前,培育新增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个、新建和升级改造农产品直销连锁店16个、县级农产品连锁配送中心1个。

创建农业知名品牌。围绕“龙城土特产”特色品牌做文章,积极培育“海潮香桂圆”、熟龙牌桂圆、“蜀泸海”虫子蛋、“天凤”黑木耳等30余个品牌。2013年,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授予泸县“中国晚熟龙眼之乡”、 泸县龙眼“中华名果”称号。

狠抓产销对接服务。探索“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商品基地+展示中心+直营店”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全市首家县级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引导全县4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的129个产品(品种)入驻,同时建立集包装、储存、配送等多功能服务的县级农产品连锁配送中心1个,镇村级农产品产销对接直营店11个,不断完善产销对接服务。

机制建设增添发展活力

力推产业招商。出台了《泸县农业产业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泸县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以工业招商的理念大力推行农业招商。编制《泸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013-2020)》,对重点发展的区域和产业实行“一事一议”招商,将涉农项目、产业基地、招商业主三者有机结合,互促共融。

培育新型主体。通过项目配套、创牌奖励、租金减免、税费优惠、融资担保等方式,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力度。对现有农民专合组织通过同类重组、合并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抱团发展,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同时,县财政每年划拨1000万专项资金用于为业主融资担保,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积极同保险公司协商拓宽农业保险范围,提高农业保险标准。

推行土地改革。依托农村产权改革成果,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对已确权的土地、房屋、林权等,实行评估底价挂牌、竞拍流转交易。实行以承包土地入股、集体资产折合股份的方式,组建农民专合社,由专合社对土地和集体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经营,农民享有土地流转收益和按股分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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