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曹利红)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年节”已成为考验党员干部是否廉洁的“试金石”。在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之际,泸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节日病”,确保廉洁过“两节”。
早提醒,敲响廉洁过节“警示钟”。下发《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对“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做出安排部署。重申“八项规定”要求,提出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现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提货卡等有价证券;严禁公车私用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严禁公款相互请吃和大吃大喝等“八个严禁”,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免疫力”。同时县纪委通过廉政短信平台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廉政短信1000余条,既送去温馨的祝福,又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过节。
强监督,筑牢廉洁过节“防火墙”。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和群众监督渠道,泸县纪委开通“廉洁龙城”门户网站,充分发挥“0830--8192843”信访举报电话、廉政投诉中心、网络举报邮箱等作用,对相关举报情况和线索进行及时处理和答复,截至目前,共收到相关举报情况和线索15条。同时,县纪委监察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退休教师等社会人士组成“四风”监督员队伍,采取明察暗访、异地互查和到景区、饭店检查等形式,对节假日期间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借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钱物、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现象。
重惩处,设定廉洁过节“高压线”。加大案件的查办、惩处和曝光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镇和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问责规定,既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又追究分管或主要领导责任,并进行全县通报。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今年1-8月,县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54件,处分57人。其中查处“四风”违纪案件10件,党政纪处分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