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突出主责主业 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重头戏

2014-09-09 10:21:4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孙薪

四川在线消息(孙薪)泸县把加强镇纪委案件查办作为落实“三转”要求,加强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重头戏”,严格考核、强化保障,有力提升了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健全考核制度,强化镇纪委办案推动力

健全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度。制定出台《泸县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实施办法》,对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四个明确”: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各镇党委书记为查办案件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镇确定3人以上相对稳定的案件调查组成员;二是明确查办对象。镇党委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和企业、村、社区的党员,由镇纪委调查处理;三是明确办案原则。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四是明确审理模式。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实行镇案镇审、镇案县审、邻镇交叉审理的模式,做到“查审分开”,切实解决基层办案中查而不审、无人审案、未审定案、以会代审等问题。

健全查办案件目标考评制度。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纳入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把目标考评结果作为对乡镇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纪检干部业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细化全年案件查办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实行“加分制”和“末位谈话制”。乡镇纪委每办一件案件实行相应的加分,对纪检监察年终目标考核获得一等奖的乡镇,县委综合目标加0.1分;对当年查办案件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乡镇,取消其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组织的资格,并由县纪委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对于连续三年排名后三位的镇纪委书记,由县纪委向县委建议就地免职,连续三年排名靠前的,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提拔使用。

夯实基础保障,提高镇纪委办案内动力

规范机构设置。各镇纪委由1名纪委书记、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3—5名纪委委员组成,并建立案件检查小组和案件审理小组。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与组织部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镇纪委副书记经组织考核合格可高配为副科级干部。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的纪检干部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优化人员年龄、知识结构。

强化硬件保障。严格按照“九有一落实”的要求,加强镇纪委硬件设施建设,切实改善镇纪委办案条件。各镇纪委落实了办公场所,设立了专门的信访举报箱,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录音笔、保密柜等办公办案设备,完善了车辆保障,保证了基本的公务交通。将查办案件工作经费纳入到当年的镇级财政预算,确保基层查办案件经费保障有力。

推进队伍建设,增强基层纪委办案核心力

创新形式,对全县纪检干部开展办案培训。以赛促学,举办泸县纪检监察系统《党章》、《行政监察法》知识竞赛,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业务知识有了更深入认识;以案代训,抽调各镇、县级各部门纪检干部参与县纪委的办案工作或到县纪委纪检室跟踪学习,采取“一帮一、一带一”的方式,提高办案人员突破案件的能力。

着力夯实一支高素质的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队伍。建立了由29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办案人才库和53名干部组成的陪护人才库,建立考核奖惩体系,充分发挥人才库在查办案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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