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水情深铸丰碑——泸州泸县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县纪实

2014-11-21 11:41:0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曾佐然

四川在线消息(曾佐然)11月20日,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张友森,省民政厅优抚处调研员张华德率领第十届“双拥”模范县(区)考评组对泸县创建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县进行检查验收。

自2009年第四次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县以来,泸县以创建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县为目标,以发展地方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增强军民凝聚力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不断丰富双拥共建活动的新内涵,在全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军地互动、双向奉献”的工作体系和态势,形成了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

创新机制 优抚安置措施到位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优待金列入县财政预算,逐年提高标准,优待面100%。大幅度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014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分别提高到8242元与9331元;定期抚恤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优待面100%,年优待金200元;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核)退伍军人视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按50%、30%、20%的比例给予优待,年优待金100元。在国家逐年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建立泸县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

有效增添安置拥军举措。从优安置正营职以上干部,确保复转退官兵一次性就业。随调干部家属工作安置做到了尽可能照顾,不搞新的两地分居。成立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基地,免费培训退役士兵,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培训率达100%。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走在了全省前列。

真情解难 双拥工作形式丰富

积极为驻县部队办实事。各级党委、政府围绕提高部队战斗力,千方百计为驻县部队解决训练、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县政府在县城中心地带无偿划拨15亩净用地修建泸县“八一”花园小区,减免规费60万元,在县城规划区无偿划拨20亩统征地,投资230万元用于武警县中队营房建设和菜篮子工程;拨款120万元解决县人武部训练、交通、通讯和营建资金,拨款279万为县消防大队构置装备。省、市、县投资100.5万元为77148部队五七营、成空95786部队兆雅雷达站改建、硬化公路1.65公里。兆雅政府无偿为驻军安装闭路电视46户,并免收收视费;加明镇政府出资2万元为驻军打井安通自来水,让57营官兵喝上清洁卫生饮用水;出资12.55万元,为57营营区900米水渠加固,为训练场及大门进行安全警戒线整修,为5亩鱼田栽种藕荷花。

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县政府安排378万元资金,先后为330户住房困难户各补助1千至2万元,修、改建住房1554间。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县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四部门修订完善了《泸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服务实施细则》,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统一组织为无工作单位和所在单位无参保能力的优抚对象办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手续,并开通民政优抚“一站式”服务结算网络,按规定保障优抚对象享受相应的合作医疗和医疗补助待遇。全县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县级机关部门与联系镇签订“一帮一”帮扶责任书,对2011年旱灾和2012年“7.22”、“8.31”洪灾中受灾的重点优抚对象给予重点帮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积极开展送文化科技拥军。县政府为驻县5个军事单位安装电脑12台、空调17台、DVD9台、34英寸彩电5台、组合音响1套、投影仪1台、数码照相机3部,援建军营图书室3个,赠送政治、法律、军事、科技、文学等方面的图书5万余册。泸县四中和泸县建校每年都派出优秀教师指导95786部队兆雅雷达站和77148部队57营士兵学习文化,帮助他们参加军事院校复习考试,对驻泸县部队基层连队进行文娱骨干培训,提高官兵的文化素养,丰富官兵的精神文化生活。

军民共建 拥政爱民贡献突出

广泛深入开展军民共建“八个一工程”、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共建和谐社区等活动,动员更多的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驻县部队围绕促进地方生产力发展,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77105部队、77148部队出动大型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和官兵300余名,历时1个月,为嘉明镇罗桥村新推公路10公里、加宽公路5公里,为该村节约资金60余万元,推动罗桥新村全面建设。县人武部组织民兵打井300多口,铺石路56.8公里,铺设光缆和各类管道9.8公里,帮助200多户家庭完成了“五改三建”,退伍军人中有90人成了种植、养殖大户或成立了建筑公司。

共建和谐社区。泸县消防大队与福集镇祥和社区、武警泸县中队与福集镇清溪社区结对共建和谐社区、泸县人武部和福集镇龙华村、77148部队57营与嘉明镇罗桥村、95786部队兆雅雷达站和兆雅镇石龙村签约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泸州观宇玻璃公司等六家非公企业、泸州市电子机械学校等三家社会组织与驻军签约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全县共有5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驻军签约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驻县部队全力参与抢险救灾。驻县部队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各项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发挥了军人的优良作风。2011年旱灾和2011年,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武装部组织应急民兵全力参与石桥“8.17”森林火灾抢险;2012年,驻县部队全力参与“7.22”、“8.31”特大暴雨洪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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