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王正元 胡容) 当前,各级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类的案件逐年增多,保护好生态环境,已然成为法院审判工作重点之一。为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促进和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全面正确施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9月4日,泸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庭举行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现场(曾佐然 摄)
该审判庭的成立标志着泸县涉环境资源案件进入专业化审理时代,不仅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也为子孙后代守住绿色宜居的生态空间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更是全县上下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强化环境保护的有力举措。
据泸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万军介绍,作为泸州地区基层法院,泸县法院辖区内也有沱江一级支流——濑溪河、国家级保护文物龙脑桥等,落实环境资源保护同样迫在眉捷。
泸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怀清杨怀清向泸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负责人李瑞金授牌
曾万军说,为办好泸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泸县法院特别邀请到了5名同志担任环境资源审判庭特邀调解员。在后续工作实践中,泸县法院将加大与县环保局、农业局、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采取邀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聘请特邀调解员等方式,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专业性、警示性。
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与环保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建立起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形成打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与联动保护环境的工作合力。尤其在证据的采集与固定、案件的协调与赔付,判决的监督与执行等方面着重做好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的衔接,共同促进环境治理。
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怀清要求,泸县法院要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审判的特殊性,保证由经验丰富、熟悉环境资源专业法律知识的法官搭建审判团队,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要围绕新类型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开展审判态势分析,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形成具有泸县特色、符合泸县实际的工作经验成果。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等方式,宣传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成果,让社会公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得到更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