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助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017-11-20 14:32:1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李江树 余翔) 泸县是农业大县,也是劳务输出大县。目前,泸县仍以传统农业为主,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通过2年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取得了明显的规模效应。土地流转增长较快,流转方式多样化,带动农业各产业迅猛发展。截至2017年9月底,全县耕地流转面积达22.49万亩,土地流转率达35.3%,流入专业大户面积6.97万亩,家庭农场面积4.76万亩,土地流转主要用于种植业,种植粮食、经济作物的面积达16.42万亩,占流转土地73%,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分别占10%、4%。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泸县已装修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将建立起有形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各镇(街道)在经发办挂牌成立农经站,确立专人负责;严格土地流转程序。镇(街道)、县农林局、县政府三级作为审查主体,重点对土地流入方按照流转规模进行分级资格审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督管理。镇(街道)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定期上报流转数据,对流转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县农林局、县委农工委、县国土局等部门充分履职,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督查等工作,防范流转风险;加大纠纷调解仲裁力度。泸县实施了201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立了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纠纷仲裁体制机制。

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泸县鼓励流转土地流转规模控制在农户平均承包面积的10至15倍,重点扶持100亩左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探索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新型土地流转方式,使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确保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参与经营的积极性。根据泸县自身实际,重点发展粮油、畜牧、水产养殖、桂圆等特色产业,发展“公司+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生产模式,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合作社强强联合,组建联合社抱团发展。

完善支持保障措施

县农林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下,落实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用电、用水政策,切实保障其生产经营需求。引导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土地流转密切配合,改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其经营实力。县政府组织县内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座谈,要求金融机构降低门槛、减化手续,为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支持,改革补贴政策,将补贴资金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泸县将设施农业、制种生产特色产业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为适度规模经营规避自然与市场风险。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宣传土地有序流转的政策措施,加大业务培训,使该项改革深入人心。同时各部门从自身职能出发,密切配合,出台相应政策和扶持措施,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县委编办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对镇(街道)农经站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职责给予明确。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镇(街道)农经站运行作了相关要求。截至2017年10月,泸县基本建立健全基层农经体系,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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