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在全市公安“微改革微创新”大赛中获奖

2018-02-02 15:00:1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杜金华) 近日,在泸州市公安局《关于2017 年全市公安机关“微改革微创新”大赛获奖项目的通报》中,泸县公安局主创、县法院配合建立的矛盾纠纷化解“司法确认”机制获三等奖。

此项大赛中,全市公安机关共有23 个改革项目入围。市局邀请改革策划组成员、各县区公安改革骨干组成专家评审组,采取封闭运行、综合评选的工作方式,围绕原创性、创新性、可推广性等三个方面,对全部项目进行了集中评审,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泸县公安局的矛盾纠纷化解司法确认新机制喜获三等奖。

泸县拘留所在矛盾纠纷的化解中,有的虽达成协议,但一方或双方反悔而拒不履行的情况时有存在,导致公安机关花了大量精力达成的调解协议无法履行兑现,又不得不引导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程序繁琐,等待时间长,最终结果还不确定。泸县拘留所在实践中积极响应市局微改革微创新的号召,努力探索矛盾化解新机制,想方设法解决调解协议兑现无法律保障的问题,提出了矛盾纠纷处理与法院对接的工作思路。对于进入拘留所的人员,泸县拘留所继续做调解工作,让双方握手言和,调解成功的由法院提前介入,按照程序进行司法确认,产生法律约束力,既可让当事人少跑路,又可提高公安机关调解矛盾纠纷执行率。泸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多方沟通协调, 2017年12月8日,在县政法委的参与协调下,泸县公安局与泸县人民法院正式签订《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协作工作的意见》,明确泸县拘留所在公安行政调解工作中,可以引入司法确认机制,让调解协议导入法院的受案程序,法院提前介入,依法进行裁定,实现非诉讼案件的无缝对接。该机制实施后县局决定泸县拘留所率先试行,仅12天,泸县拘留所就成功化解一起社会矛盾纠纷,这是泸县矛盾纠纷协作机制建立以来的首例被司法确认的案件。之后,县局将此做法推广到派出所和交警部门,目前,县局多起行政调解被司法确认,实现公安、法院、当事人多方满意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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