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龙城利剑”出鞘 促国家级重点项目恢复施工

2018-05-07 09:19: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张金桥 罗永霞)5月5日下午,泸县人民法院院长带领“龙城利剑”突击队向方洞镇马岩水库,就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先予执行宜宾某劳务有限公司将G8515线荣昌至泸州段(四川段)高速公路玉蟾山隧道进口施工现场自有物品腾退一案进行执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

泸县人民法院“龙城利剑”突击队队员在执行现场

泸县人民法院院长及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G8515线荣昌至泸州段(四川段)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项目,玉蟾山隧道是该项目控制性工程,项目建成将强化成渝经济区高速路网综合布局,优化川南与川北路网,促进成渝经济区一体化,为泸州打造区域交通枢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今年3月24日,因劳务单价发生争议,申请人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宜宾某劳务有限公司协商解除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后因其他事项未协商一致,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将施工现场腾退并交还申请人,造成该隧道施工受阻。4月28日,申请人向该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为解决执行难题,让该项目早日恢复施工,该院结合全省法院“院长大比武”,加大执行力度,受理案件后便到该项目施工现场对所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除隧道入口处的湿喷车及推土机未谈妥价格外,其余物品都顺利转卖给即将进场施工的另一方。

现场见证人在执行笔录上签字

到达项目执行现场后,执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讲明要求,释明相关利害关系,督促被执行方将停放在隧道入口处的湿喷车及推土机移走,不得阻挡施工现场。该院院长与被执行方进行交流,引导其主动配合执行,在案件审理中主张自己的权利。经过一个半小时,被执行方自行将停放在隧道门口的湿喷车、推土机移走。最后当事人双方及现场见证人员在执行笔录上签字,最终该件先予执行案件成功执结,保障了该项目的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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