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成帆 王普亮)一起赡养纠纷案日前在泸县石桥镇大王山村9组4号的唐志芳家开庭,来自石桥镇、村干部及当地群众共计60余人参加了旁听。
据悉,原告唐某芳今年已91岁,是一位既无生活自理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高龄老人,膝下有七位子女,近年来,因原告身患心肌梗塞、高血压、偏瘫等多种疾病,导致经济压力日益增大,子女间开始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屡屡拒绝承担医疗、护理及相关费用。泸县法院接案后,考虑到原告唐某芳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遂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原告家中。
经过现场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由被告袁某章两兄弟负责轮换照顾原告唐某芳,袁某芳五姊妹每月各出200元赡养费。伴随着审判员的法槌落地,至此,一桩纠缠多年的赡养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庭审结束后,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员表示,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亲人之间对簿公堂却令人不胜唏嘘,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审理一个案子,达到教育一片群众的目的,让全社会老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