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4年跑14次终使财产现场交付成功

2018-07-15 20:26: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罗永霞 廖斌)近日,泸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带队到叙永县正东镇仙人洞度假山庄开展执行,这是该院执行局第14次到这里,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是进行财产现场交付。该案从2014年8月申请执行至今,过程很是曲折。

图为仙人洞度假山庄交付现场

占地 2216.38平方米的度假山庄,背靠溶洞仙人洞,与室外30多度的气温比起,显得凉爽无比,但生锈的门锁、杂草丛生的空地和溶洞口成群飞舞的蝙蝠,显示出度假山庄闲置已久。山庄的业主晚某便是案件的被执行人,其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经泸县法院及龙马潭区法院审理判决后,晚某需分别支付两案的两名申请执行人共计500余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晚某一直未露面,经查询,除有个已歇业的仙人洞度假山庄外,晚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图为执行法官在组织当事双方就放置在山庄内的物品如何处置进行调解

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泸县法院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立即对仙人洞度假山庄进行查封,随后对其资产开展评估,当时评估价354.86万元,但随后的处置却给执行法官泼了一盆凉水。

2015年,按照法律程序,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经“三拍一变卖”,两次降价,均因高速路修通后,山庄位置的优越性不再,且长期闲置后,山庄内的物品都破旧不堪,最终以流拍告终,而申请执行人也不愿意接收。130公里的路程,执行法官来回奔数次波不觉得累,但执行工作无法推动,让执行法官很是焦虑,如权利人不接受又无法强制管理情况下,只有退回被执行人。最后,通过向两名申请人释名法律,他们终于表示愿意接收,改造用于其他用途。

图为泸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与叙永法院执行庭庭长等就协作执行进行沟通

为使本次执行现场财产交付顺利进行,泸县人民法院按照市中院的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三统一原则,向叙永法院寻求协同执行,提前联络当地村委会干部和做好现场交付准备。现场交付时,被执行人晚某的弟弟到达现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两名申请人与晚某的弟弟就山庄内放置的其他物品进行协商,最终两名申请人决定以3万元购买山庄内的桌椅、床等物品。

图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曾某弟弟在现场笔录上签字确认

在叙永法院执行庭庭长、当地村主任等的见证下,执行法官对还放置在山庄内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经过近3个小时,交付顺利完成,两名申请人拉着执行法官的手不住的感谢。

这起跨时近4年的执行案件暂时告一段落,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协同执行工作力度,对晚某的财产线索进行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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