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司法局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8-07-20 09:10:0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王福强)近日,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表彰会在浙江举行,泸县司法局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近年来,泸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为民”核心,通过不断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助力社会和谐。

近几年,泸县司法局在健全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上狠下了一番功夫。全县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74个,人民调解员达到3547人,设立人民调解联系点1684个。2010年起,先后建立交调、医调、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机制,在泸县人民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室,并派专人长驻调解室,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积极探索“公调对接”新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公调对接”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在城区和各镇(街)派出所派驻人民调解室共计20个。2017年成立“校调委”,打造“五调联动”工作模式,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全方位无缝对接,切实将工作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的目标就是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泸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调解组织是基础,规章制度是关键。为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泸县司法局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各项制度,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严格按照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标准,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硬件设施、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的个案补贴长效机制,补贴经费由县局和各镇各出资50%。充分发挥各基层司法所的主导作用,建立小纠纷“随手调”和疑难复杂纠纷“三三调解”制度。各项制度的规范落实执行,有力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发展。

“这次培训很有收获,我学到了如何处理当事人的心情,再调解事情。”4月11日,泸县司法局邀请泸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的处理开展专题讲座,调解工作人员雷天英感觉收获满满。在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上,泸县司法局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重点学习征地拆迁、婚姻家庭、赡养、医疗、邻里关系、劳动争议、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等多种纠纷类型,在培训中讲解调解业务知识,进行案例分析,讲授调解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今年上半年,泸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178 件,调解成功 1154 件,成功率98 %,排查矛盾纠纷 415 起。泸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医疗纠纷5 起,成功调解4 起,涉案金额 125.37 万元,泸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2 起,调解成功 11 件,涉案金额 314.75万元,为社会和谐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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