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四大工程”扎实推进“舌尖上的安全”

2018-08-16 16:12:0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孙小尧)今年以来,泸州市泸县以“双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条底线”决策部署,以健全机构为基础,安全保障为关键,隐患整治为重点,示范引领为方向,不断破除食品安全监管难题,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健全监管机构工程全面铺开

夯实组织体系。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十三五”规划,食品安全考核权重提高到3%。印发《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强力推动、部门各司其职、企业主体履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格局。

织密监管网底。全县20个基层监管所于2017年全部完成标准规范化建设验收,每个所确保配备3—4名专业执法人员。同时,为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在全县301个村(社区)明确了1名人员担任本村(社区)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健全县、镇(街)、村(社区)“三级组织、四级联动”的监管网络。

加大经费投入。将监督抽检样品购买、检验检测费用、投诉举报奖励、村(社区)协管员补助等列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投入15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2018年,安排县级食品安全经费500万元,其中“双创”工作、监督抽检等专项经费250万元,同比增加4%。

食品安全保障工程扎实推进

狠抓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双备案”管理。相继印发《关于做好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创造性提出涵盖食品安全、演出安全、用水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交通安全、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醇基燃料使用安全、蜂窝煤燃烧安全、搭棚安全等十项农村自办宴席综合安全管理新思路,进一步落实“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双备案”管理机制。

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企业管理达标要点,从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全面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鼓励企业实施HACCP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以刘氏食品、泸特酒业等9家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制定可追溯标识,实现“生产原料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寻、产品质量问题可追查”的“互联网+”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严防散装白酒质量风险。印发《泸县散装白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食品生产销售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等十一个方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求严禁使用回收容器盛装散装白酒,且容器或包装上要标注产品相关信息;鼓励酒类行业协会建设,引导并督促白酒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

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力度加大

强化源头治理。严格产地准出,推进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畜禽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加强投入品使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已建成牛滩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强化检测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农产品快检室、农残检测室,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

强化监督抽检。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在全县24个大型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建设了快检室;20个镇(街)监管所按照每月20批次的标准全面开展食品快速检测;今年,按照2份/千人的标准,安排监督抽检2200批次,形成了三级互补、快检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体系,实现食品抽检安全性项目指标、企业、区域、业态全覆盖。

强化执法检查。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为重点,突出打击“地沟油”“白板肉”、白酒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加大处罚办案力度,加强行刑衔接。1-6月,全县共立案85件,罚没款金额39.29万元,移交司法机关案件5件,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54件,所有投诉举报均按时办结。

示范引领工程稳步实施

推行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全覆盖。根据餐饮单位实际情况,通过透明玻璃、视频传输等技术,实现后厨可视、可观、可知;将“明厨亮灶”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主要内容,督促全县餐饮单位全面提档升级改造。截至目前,全县学校食堂 “明厨亮灶”率达100%,县城大中型餐馆“明厨亮灶”率达100%。

推进细胞建设。开展各类食品安全示范细胞创建,在我县培育2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3个示范种殖企业、3个示范养殖企业、6个示范食品生产单位、5个示范食品流通单位(含放心肉、放心菜超市)、5个示范餐饮服务单位、1条示范街区、1个示范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打造食品安全监管亮点569处,通过以点带面,提高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

实施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持续扩大“视频食堂”监控系统安装范围,计划今年在全县248家学校食堂监控系统安装做到全覆盖,并将视频监控后台安装在辖区食药安办,进一步规范和约束食堂操作人员的加工操作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大力推行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格式化合同文本,对供应商资质、食品标准、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学校食品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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