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材料款17866元 泸县一被执行人车辆被扣

2018-09-07 17:14:1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郭红)近日,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中午2点出发,赶往泸县天立翡翠城,就余某申请执行武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

图为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扣押

2013年起至2016年11月,武某陆续从余某处购买花岗石,结算后向余某出具欠条,但武某在支付部分欠款后便不再支付,余某多次催收未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泸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在法官依法调解下,武某和余某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武某在2018年7月30日前支付尚欠余某的材料款17866元。调解书生效后,武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来到泸县天立翡翠城,执行干警在申请人带领下,来到被执行人余某住处,余某外出打工不在家,执行干警向余某妻子说明情况并向其详细了解余某相关情况,在得知余某名下有一辆车后,依法对余某车辆进行扣划。

扣划结束后,执行干警在向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后,又马不停蹄赶往牛滩,奔赴下一个执行目的地。接下来,该案执行法官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武某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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