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一对花甲夫妇起诉离婚 按时支付帮助金

2018-10-13 12:42:1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谢蓉 杨艳) 近日,两个60多岁的老人走进了云龙法庭,步履蹒跚,所谓何事?经了解,双方经泸县人民法院云龙法庭调解离婚,约定被告王某给予原告魏某经济帮助金10000元,是来交付的。

2018年7月30日,原告魏某起诉到泸县人民法院云龙法庭,要求和被告王某离婚,并要求被告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据魏某哭诉:与王某结婚以来,两人未生育子女,共同将王某收养的孩子抚养长大。但之后王某外出打工,对魏某不管不顾,魏某生病也无人照顾,王某也不给魏某生活费。之前王某起诉离婚未果后,双方仍然没有搞好关系,魏某觉得现在无法生活下去,要摆脱王某,故而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及时与王某取得联系,并要求王某必须到庭。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听取双方意见后了解到:王某与魏某结婚后家庭经济困难,在当地村社属于困难户,对外负有债务所以王某外出打工。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魏某所说并非完全真实,魏某自身也存在很大问题。考虑到双方年龄大,承办法官劝说两位老人好好生活共度晚年,但他们态度坚决,最终达成离婚协议。考虑到离婚后魏某的生活实际,承办法官极力与被告王某沟通,王某同意给予被告10000元的经济补偿。因为王某经济确实困难,10000元也需要时间筹措。

所以出现了文中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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