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舒敏 李庆坤) 近日,针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被告伤残卧床不起的实际情况,泸县人民法院法官将庭审“搬”到当事人病床前,现场开庭、组织调解,促使双方平心静气的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
病床前开庭审理
2002年2月,原告潘某与被告曾某认识恋爱后结婚,后生育一子一女,随后均在外打工。2016年曾某在工作中受伤致残,由潘某照料,但生活矛盾越来越多。潘某认为丈夫及公婆不信任自己,两人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开庭前,法官到曾某家中送达传票,了解到他同意离婚,但坚持自己抚养小孩。鉴于前期对双方已无和好可能的了解,在庭审中,为不激化矛盾,法官耐心组织调解,一并解决离婚和抚养权问题。经过现场反复调解、释法明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被告曾某同意离婚,与原告潘某各抚养一孩子。
被告在调解书上按手印
案件审理结束后,牛滩法庭庭长李庆坤看到被告父母神情激动,当即将两位老人扶到一旁做思想工作,尽力消除他们心里的疙瘩。
为方便群众参与诉讼,该庭干警常年奔波在田间地头、村委院落、厂区、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努力使矛盾化解在基层,也起到了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