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殷宗菊) 12月24日23时许,泸县公安局云龙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在泸荣路观音至云龙谷包嘴处发生交通事故。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对事故现场自称是肇事司机的任某及乘坐人员胡某(车主且饮酒)进行调查询问时,因任某两人叙述不一,民警意识到事有蹊跷。办案民警随即对任某两人作进一步调查询问,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告知其“顶包”的利害关系。最终任某两人供述肇事司机为李某。
经查,肇事司机李某与车主胡某系朋友关系,当晚两人饭后到云龙镇街上玩,李某在胡某驾驶一段路后,驾驶胡某的新车“兜风”,不料发生交通事故。因两人都喝了酒,所以让朋友任某前来“顶包”,不料被民警识破。目前,李某三人均已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