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李兵)2018年8月31日,泸县公安局打击建筑领域违法犯罪侦查大队接到某某建司报案:公司监理部负责人吕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公款,离职后吕某竟携伪造的建司500万利润分成协议向法院起诉,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1月1日开庭审理。
打击建筑领域违法犯罪侦查大队立即受理初查,为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杜绝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情况的发生,与检法司会商,9月13日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10月17日对犯罪嫌疑人吕某刑事拘留,专案组及时函告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吕某诉讼一案与公安机关侦查的吕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属于同一事实”,故中止吕某诉讼某某建司追偿500万元的民事案件,并主动将案卷移交泸县公安局。11月13日吕某被逮捕,2019年1月9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泸县公安局打击建筑领域违法犯罪侦查大队为企业挽回了500万元的巨额损失,同时查明吕某非法侵占某某建司项目资金2153140.48元。
记者获悉,针对泸县是全国建筑大县、涉及建筑领域违法犯罪多发且损失严重、有的企业濒临破产等情况,泸县公安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于2018年6月底,从经侦、法制、巡防等警种抽调4名民警4名辅警,组建打击建筑领域违法犯罪侦查大队,确保建筑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成立伊始,打击建筑领域违法犯罪侦查大队狠抓“充分发挥职能,打击防范并举”、“建立长效机制,营造安全环境”、“提升执法水平,打造一流队伍”三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建筑企业保了驾护了航。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打击防范并举。全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建筑企业签订合同、印章管理以及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为企业查漏补缺,提高建筑企业整体法律意识,从根本上降低经济损失的发生率;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与“夏安”“秋风”和“冬攻”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形成强大震慑力,提升建筑企业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维护全县建筑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营造安全环境。为给建筑企业营造更安全的内部治安环境,更好排忧解难,公安机关全力构建与建筑企业互通、互动、互助、互建局面,建立了警企协作三项机制《建筑企业警企互动机制》、《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督导机制》、《建筑企业案件防范建议机制》;同时,构建执法合力外循环,提高打击、服务效能,为建筑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建立了监理部门联动三项机制《深化快速反应机制》、《案件联合议案机制”“追赃机制》。
三是提升执法水平,打造一流队伍。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及时掌握并运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严格依法办案,坚决依靠法律支撑,采取各项措施,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建设,打牢拒腐防变意识,过好“人情关”、“金钱关”,努力打造一支廉洁、拼搏、团结、务实、特别能战斗的一流队伍。
成立半年来,共接到建筑领域各类报案36件,已受理案件10件,其中立案8件,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监视居住2人,逮捕1人,上网追逃1人;同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化解矛盾、纠纷26件,累计为建筑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