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陈向前)5月21日,泸县公安局举行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警银合作”签约仪式。在泸县县委政法委牵头下,泸县公安局、泸县法院、泸县检察院、泸县财政局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泸县支行五方进行签约,这也标志着泸县在涉案财物管理上探索出更加高效、便捷的管理模式。
5方签约仪式现场。陈向前摄
据悉,在以往,法检公等部门案件中的涉案财物都是以“谁收谁管”的原则进行。涉案财物按照诉讼流程分别移送检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模式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不可避免的出现移送争议,导致涉案财物不能随案走。同时,这样的模式也会让一些易贬损的财物因未得到及时处置而大幅贬值。
泸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收存的车辆。陈向前摄
在泸县创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后,法院、检察院、公安的涉案财物都存放在一起统一管理。而如何规范化管理和处置,是急需补足的地方。据泸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详建介绍,“警银合作”的具体内容为简单来说就是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运维费用交由银行解决,而物品拍卖变现后的资金管理也通过银行进行。不仅能够帮助财政节约资金,由银行管理变现资金也能更加高效、安全。
泸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监控室。陈向前摄
同时,这个模式还将案件中的罚没款纳入进来。李详建说:“和银行展开合作后,会建立一个扫码支付的机制,比如公安交警在案件中的罚没款,银行直接生成二维码进行移动支付,避免了票据遗失、异地支付困难,还能解决公安机关自行收款给民众带来误解等问题。”
统一收管的涉案财物。陈向前摄
“警银合作”的落地也标准着泸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正式启动运行,未来不管是在涉案财物处置、管理、拍卖上都能有一个统一的管理,不仅避免涉案财物各单位单独存放带来的处置不便的问题,还能够借由银行的辅助将财物变现后的资金、罚没款等进行优化管理。不仅是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是服务群众。李详建介绍:“比如有些违法所得需要退还给受害人,由银行来进行资金管理后,受害人也能够更快拿到手。”
据悉,在“警银合作”签订后,5方签署单位还将继续探索监管场所管理(看守所、监狱等)、移动支付、网络拍卖等方面的深入合作,为泸州市甚至四川省涉案财物管理、监管场所管理的社会服务探索出一套泸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