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检察发出泸州首份《督促监护令》 让残障未成年人监护不缺位

2021-08-06 16:30:2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代佳丽 冯露)8月5日,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告并送达泸州市首份《督促监护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督促监护令

近期,泸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发现,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的父亲长期酗酒,母亲也忙于家务无暇管教,对本是智力三级残疾(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小明未切实履行监护义务,长时间离家出走脱离监护,其监护人也未外出寻找或报警。检察机关认为小明的盗窃行为与其父母监护缺位、监管不力有直接的关系。鉴于此,检察官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督促监护令》内容。

现场送达时,本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关工委、律师和所在村委会、派出所人员共同参与。承办人对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宣传,同时认真听取了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小明的监护人现场签具了保证书,表示今后要认真履行监护义务,并每月向当地村委会和派出所汇报小明近况,检察机关也会不定期对监护令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需要父母的陪伴。接下来,泸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提升“督促监护令”工作质效,以司法保护带动家庭保护,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图片来源:冯露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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