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检察通过巡回法庭以案释法 开展禁毒宣传

2021-08-27 11:42:2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陈宏伟)近日,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以巡回法庭审判形式在泸县法院玄滩法庭开庭审理。泸县法院院长陈刚、泸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枫分别作为独任审判员和公诉人参与庭审,部分乡镇干部及当地群众到庭旁听。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张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详细出示了指控犯罪的相关证据,揭露被告人犯罪恶行,结合张某某的亲身经历,从个人、家庭、社会三个方面阐释了容留他人吸毒的危害,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同时,也告诫旁听群众远离毒品侵蚀,珍惜美好生活。经过1小时的庭审,泸县法院当庭公开宣判,以张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泸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设置的法治宣传点,通过摆放法治宣传展板、拉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进一步宣讲禁毒知识,从多方面深入浅出地为群众讲解了如何识别和抵制毒品,提高禁毒意识,并结合该院近期办理的真实案例,深刻讲述了当前禁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号召广大群众参与到禁毒行动中来,共同营造“无毒泸县”。

泸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向群众宣讲禁毒知识

本次法治宣传活动,泸县人民检察院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20余项。参与旁听和咨询的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庭审和宣传活动,更加清晰认识到毒品的社会危害性,意识到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将积极参与到禁毒行动中来。(图片来源:泸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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